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3-26 阅读:353
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
咸住建发[2019]43号

各县(市)区、大西安(咸阳)文体功能区住建局,市统筹办、市质监站、市造价站,各有关企业:

今年以来,在各级住建部门和建筑企业共同努力下,咸阳市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,第一批确定的五家试点企业,已经有三个完成了试点任务,实现了与市级平台的数据对接,初步形成了住建部和全省实名制数据的联网联通。省厅要求全省5月底前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。6月份,省厅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。为进一步推进实名制工作的有效落实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现就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通知如下:

一是要提高认识,切实形成合力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是建筑领域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,是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关系到建筑工人的从业、培训、技能和权益保障,对提升建筑用工管理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住建部已下发了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,住建厅也对全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,我市的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,各县(市)区住建局、各相关建筑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,落实责任,明确分工,积极工作,扎实推动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落实。

二是要明确目标,扎实完成任务。各施工企业担负落实实名制工作的主体责任,加快推进具体工作,要积极购置安装硬件设备,完善数据对接,将数据实时、准确、完整上传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。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第二阶段工作,要加大推广力度,要逐项目逐工地检查督促,努力促使实名制管理覆盖全部工地,确保于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在建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,并实现数据的对接上传。

三是要加强监督,确保取得实效。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坚持跟踪问效,加强监管。一方面要为施工企业创造必要条件,另一方面又要对落实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必要的处罚。目前在建的所有项目全部要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,以后新开工建设的项目,也必须全部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。凡是未按要求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,将停止在咸招投标资格,并列入省建筑业信用平台录入不良信息。

 

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19年3月12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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